研究生论文答辩材料填写指南到研究生秘书处领取答辩材料袋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⑴、需贴照片两张 ⑵、导师评语由导师填写,签字⑶、基层党组织评语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党委副书记填写,签字。(暂不填)⑷、院系意见、研究生院意见暂不填⑸、其余栏目均由本人填写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⑴、需贴照片两张⑵、成绩栏可由研究生本人登陆学生系统查询后,如实填写(请确认所修学分符合学校要求),研究生秘书核对,签字⑶、教学实践情况由教学实践课指导老师填写⑷、获奖情况、论文发表情况等必须详细填(仅限正式发表成果) ⑸、P7的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一栏不填;导师意见由导师填写、签名;院系意见由系主任填写,签字⑹、P8的论文评阅人信息、评阅成绩、及答辩委员会成员均由答辩秘书填写,签字。⑺、上述各项填写清楚后,由院学位分委员会主席(一般是院长)审核,签字(同意答辩)⑻、P9、P10由答辩秘书填写,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⑼、P11的学位评定分委会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意见暂不填,待学位委会会议通过后,再由主席(一般是院长/校长)填写。封面几处填写说明:“学科门类”栏:工学(注:仅环境工程专业填写)或理学(注:环境工程专业外其他专业填写) “申请学位级别”栏:按实际情况,填写“硕士”或“博士”4、论文评阅书及答辩委员会⑴、硕士论文评阅人(论文盲审除外)不少于两名,其中校外的教授、副教授至少一名。硕士论文评阅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生导师资格。⑵、博士论文评阅人(论文盲审除外)不少于三名,其中校外的评阅人至少两名,博士评阅人一般应为博士生导师,或为处于本学科前沿的专家(正高),或参与指导过博士生的专家(正高)。⑶、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或五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半数以上是研究生导师。指导教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⑷、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或七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占半数以上,且至少有两位校外博士生导师或专家。指导教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⑸、论文答辩时要详细记录,博士论文答辩须有录音。学位论文评定书学位论文评定书,于答辩前需加盖学院公章。6、指导教师评语⑴、导师对研究生论文评语由指导教师填写,签字。6、研究生学位基本数据表⑴、研究生学位基本数据表的填写研究生学位基本数据表由研究生本人填写、签字。几处填写说明: “学科门类”栏:工学(注:仅环境工程专业填写)或理学(注:环境工程专业外其他专业填写) “一级学科”栏:海洋科学(注:海洋学系各专业填写)或环境科学与工程(注:环科中心各专业填写) “二级学科”栏:填写专业名称(如:海洋生物学) “自主设置专业名称”栏:自主设置的专业填写(即:环境管理专业、海岸带综合管理专业、海洋物理专业) “学生类别”栏:填写“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或“联合培养研究生”(三选一,目前我院“联合培养研究生”仅限中美联合培养环境管理专业学生填写) “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栏:否 “毕业证书号”暂空,“学位证书号”栏:填写答辩成绩 其余各栏,请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 “备注”一栏,所填写成果均为正式发表,不含接收或待刊⑵、研究生学位基本数据学生系统打印表数据录入地址:研究生信息化管理平台学生系统学位申请与授予模块下的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功能,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签名7、研究生学籍登记表⑴、登陆研究生本人学生系统。⑵、登陆后――>学生信息栏――>个人学籍信息⑶、填入相关信息后,打印3份,打印出来的登记表必需表格形式,如没有出现表格,则按如下方式设置即可:IE界面,“工具”栏-->internet 选项-->高级-->“打印背景颜色与图像”选项打√,即可。⑷、表格中个别项目无法从系统录入,可打印出来后,手填即可,且需自行张贴照片。8、答辩材料袋交到研究生秘书处。交答辩袋时间为:6月、9月、12月的6-8日(具体时间,届时见学院网站通知),其余时间不予受理。一并上交的材料有:⑴、拟用于申请学位的文章复印件(刊物封面、目录、首页即可)⑵、学位论文:共需硕士四本(均平装;且不订钉子,用于档案馆存档,以免生锈);共需博士六本(均平装;且不订钉子,原因同上;其中两本用于研究生院组织的全校博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估) 注:可先提供1本,待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审核后,将修改后(如需修改的话)的完整版(共4本)再提交即可。⑶、论文光盘,要在光盘上张贴标签,并在标签上标注姓名、单位、哪届毕业生等信息;博士生需一并提交答辩录音磁带。⑷、论文电子版,请按照学生的学号命名,提交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另外,提交答辩材料袋前,请将袋中材料(如学位申请书等)的钉子全部拔掉,以免保存档案馆时,易生锈,为防散落,可用胶水粘住。9、答辩结束后,可到校图书馆(提交精装本论文一本、论文电子版上网)、物业中心宿管科(未住校者除外)、校医院-医疗证(仅限公费生)等处办理离校手续,并请保留好离校手续单,届时凭手续单(含导师同意离校单)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注:领取毕业证书前,请确认已办理人事档案转寄手续(“人事档案交寄地址确认”离校单,院团委辅导员签字确认)及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确认”离校单,院团委辅导员签字确认)10、毕业证书的发放等事宜⑴、答辩通过后,凭离校手续单领取毕业证⑵、硕士学位证书一般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后,即可领取,时间一般在6月底、9月底及12月底。⑶、博士学位证书,按学校规定,有三个月公示期(存放研究生院),因此发放时间相应推迟三个月。⑷、校答辩委员会通过学位授予后,根据研究生提供的用人单位档案接收部门地址,通过学校机要渠道办理研究生人事档案的交寄;或由院党委加盖公章后,本人直接取走后交档案保存部门。(如欲申请档案留校,务必提前通过院团委向学校提出申请,具体办法可向院团委咨询。)⑸、关于就业(就业推荐表、报到证等)相关事宜,也请联系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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