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mn850 { display:none; } 山西省引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机制问题研究(硕士)(论文35000字) 近年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加快推进区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福建省、浙江省杭州市、湖北省恩施州都先后出台了开展选派律师进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的工作举措,并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特别是湖北省恩施州关于“律师进村、法律便民”的工作经验起步早、效果好、受到了广泛好评,在2014年11月2日的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中被报道,并在全省作为先进经验被介绍和推广
2015年3月4日,山西省司法厅出台了《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司办〔2015〕41号),在全省部署和实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山西建设
在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山西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的大背景下,本文通过对目前山西省基层司法所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的相关针对性研究,全面分析基层司法所近年来建设和工作取得的基本成绩、存在问题、改进对策等,结合相关省市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的先进经验和存在问题,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机制与基层司法所平台建设相结合,力求形成出一套较为成熟的在基层司法治理工作中引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机制的工作模式,为今后山西乃至全国的基层司法治理工作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