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浅析加入WTO后我国农业的粮食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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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部)
专 业
指导教师
2017年 6 月 10 日
摘 要
农业补贴是一国政府对本国农业支持与保护政策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政策工具,也是一项利国利民的财政支农政策。自我国加入WTO以来,国家根据国情和WTO的相关规定,不断加大对农民补贴的力度和支持,尤其是对农民的粮食直接补贴。本文从主要为三个方面来对我国农业的粮食补贴政策进行阐述和分析:首先,第一章是对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的概述,包括我国农业补贴政策历史演变及现状、特点及WTO的“绿箱”与“黄箱”政策理论分析。然后,第二章是对我国粮食补贴政策的过程分析,其中包括粮食直接补贴政策演化分析、模式分析和方式分析三个方面的分析;第三章是对我国粮食补贴政策的效果分析,主要包括我国粮食补贴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和效果分析两部分;最后,第四章是对我国粮食补贴政策的影响分析,主要从多个方面来阐述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的影响。第五章是对建立和完善我国粮食直接补贴政策的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
WTO 农业补贴政策 粮食直接补贴 分析
Abstract
one is the agricultural subsidies for agricultural support and protect policy 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and the most common policy tool, but also a industriy fiscal countryside-supporting policy. Since China's accession to the WTO,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state and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WTO, increasing the intensity of farmers subsidies for farmers and support, especially the food direct subsidies. From three aspects mainly for the food subsidies for agricultural policy describes and analyses: first, the first chapter is of agricultural subsidy policy in China, including the outline of agricultural subsidies historical evolution and the status quo,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WTO "green box" and the "yellow box" policy analysis. Then, the second chapter of our food is the direct subsidy policy analysis, including food direct subsidy policy analysis, the model analysis and evolution mode analysis of the analysis in three aspects, The third chapter of our food is to analyze the effect of direct subsidies, including direct subsidy policy in China's grain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of some problems and effect analysis into two parts; Finally, chapter 4 of our food is direct subsidy policy effect analysis, mainly from multiple aspects elaborated policy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The fifth chapter is to establish and perfect our food directly subsidy policy proposals and measures.
Keywords:
WTO agricultural subsidies food direct subsidies analysis
目 录
前 言 ......................................................................................................................1
一、 我国农业粮食补贴政策概述 ......................................................................2
(一) 我国农业粮食补贴政策的一般分析 .................................................................2
(二) 有关WTO的农业粮食补贴政策的理论分析 ....................................................2
二、我国农业粮食补贴政策的过程分析 ............................................................4
(一) 我国农业粮食补贴政策的演化分析 ................................................................4
(二) 我国农业粮食补贴政策的模式分析..............................................................4
(三) 我国农业粮食补贴政策的方式分析 .................................................................5
三、我国农业粮食补贴政策的效果分析 ............................................................7
(一)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7
(二) 我国农业粮食补贴政策的效果分析 .................................................................8
四、我国农业粮食补贴政策的影响分析 ............................................................9
五、完善我国农业粮食补贴政策的建议和措施 ...............................................10
参考文献 ...............................................................................................................11
致 谢 .................................................................................................................12
前 言
农业补贴是我国粮食生产者的主体,推行粮食直接补贴,就是通过财政途径增加农民收入。近年来,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成为“三农”中的最突出问题。粮农收入水平更低,一些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只及全国水平的三分之一,粮农收入问题更加突出。并且作为WTO成员,我国是一个负责人的大国,会自觉履行世贸农业规则。开放国内农产品市场,必然会对我国粮食生产带来一定的冲击。我国人均耕地不足0.1公顷,粮食生产的比较劣势明显,国际竞争力不强,而且国外很多发达国家对粮食和农业实行高保护和高支持政策,使我国粮食生产的竞争环境更加不公平。通过实行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向种粮农民发放直接补贴,对于改善我国粮食的抗冲击力和国际竞争力,改善粮农收入偏低状态,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和增加农民收入具有促进作用。本文从我国农业补贴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我国粮食补贴政策,主要从三个方面阐述了我国粮食补贴政策的历史背景和现状分析,实施的过程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效果、影响分析及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一、 我国农业粮食补贴政策概述
(一) 我国农业粮食补贴政策的一般分析
1. 我国农业粮食补贴政策的历史演变及现状
我国农业的补贴始于20世纪50年代末,最早以国营拖拉机站的“机耕定额亏损补贴”形式出现,之后逐渐扩展到农用生产资料的价格补贴、农业生产用电补贴、贷款贴息补贴等方面。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对粮食等农产品实行较大程度的价格和流通干预政策,政府收购价显著高于市场均衡价,迫于库存压力出口时,整体收购和经营成本又显著高于国际市场;因而这类流通干预政策确定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保护性补贴效果。从2004年起,国家财政调整粮食风险基金使用结构,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并不断加大对部分地区种粮农民的良种和购置农业补贴力度。据资料显示,2006年全国粮食直接补贴达到142亿元,比2005年增加约10亿元,其中13个粮食主产省(区)126.8亿元,均占本省(区) 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 目前,我国农业补贴主要从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四个方面进行补贴,这对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2.我国财政对农业粮食补贴政策的特点分析
农业补贴措施作为一个政策体系,是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干预资源转移到农业领域,以支持本国农业的发展。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补贴的政策措施具有以下特点:
(1)补贴范围广。财政对农业生产流通领域的多环节、多类别的补贴,几乎涉及到农产品生产的全过程。由于补贴面较广、补贴很分散,各环节、各类别上所获得的补贴数额很少,财政的补贴作用因此难以集中发挥效能,补贴的效果较差。
(2)以价格补贴为主,贴息贷款为辅。大多数补贴主要用于降低农用生产资料价格、支农服务的收费标准以及农产品购销环节的补贴。这些补贴占农业补贴的比重较大,这其中绝大部分用于城镇居民的消费补贴,农民只是从中间获得补贴利益。
(3)补贴方式的隐蔽性。长期以来,财政对农业的补贴方式多采取“暗补”的方式,即财政补贴资金不直接以财政拨入的方式进行,而是通过流通渠道间接的给与补贴。这种方式体现在农业生产中,带有一种补助性质。但这种“补助”并不为大多数生产者所知晓,对生产的直接刺激力度不大,且容易流失。
(二) 有关WTO的农业粮食补贴政策的理论分析
我国加入WTO后,随着农产品市场开放,国内农产品市场国际化趋势加快。外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在价格、品质、技术、市场等方面都有较大优势,若向我国大量倾销,对我国的粮食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稳定等都构成严重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有效的保护农民利益,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缓解国外农产品对国内市场的冲击,促进农业发展,必须按照WTO的要求,调整对国内的农业补贴政策,即“绿箱”政策和“黄箱”政策。
1.绿箱政策分析
“绿箱”措施(Green Box Measures)是指,由政府提供的、其费用不转嫁给消费者,且对生产者不具有价格支持作用的政府服务计划。这些措施对农产品贸易和农业生产不会产生或仅有微小的扭曲影响,成员方无须承担约束和削减义务。这些措施主要包括:(1)政府一般性服务,如研究、病虫害防治、培训、推广与咨询服务、检验、市场促销、基础设施服务等;(2)由于粮食安全原因的公共存储所需费用;(3)与生产不挂钩的直接收入支持;(4)国内粮食援助;(5)农业结构调整援助,如生产者退休计划,资源休作项目及投资援助;(6)作物保险与收入安全计划;(7)自然灾害救济;(8)环境或储备计划;(9)区域援助计划下的直接支付。“绿箱政策”不在削减范围。
在绿箱政策补贴中,我国主要对农业提供了一般服务补贴,达785.6亿元人民币,占绿箱政策补贴的52%;其次是粮食安全储备补贴,约383.8亿元;占25%;以及自然灾害救济、扶贫、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支持等。而对农民的直接收人支持、结构调整补贴等,中国尚未列入财政预算科目。
2.黄箱政策分析
“黄箱”措施(Amber box measures)是指,政府对农产品的直接价格干预和补贴,包括对种子、肥料、灌溉等农业投入品的补贴,对农产品营销贷款的补贴等。这些措施对农产品贸易产生扭曲,成员方须承担约束和削减义务。这些措施主要包括:(1)价格支持;(2)营销贷款;(3)种植面积补贴;(4)牲畜数量补贴;(5)种子、肥料、灌溉等投入补贴;(6)某些有补贴的贷款计划。协议要求各成员用综合支持量来计算其措施的货币价值,并以此为尺度,逐步予以削减。
目前我国黄箱政策补贴的主要特征是:粮棉等特定农产品在总体上处于负保护状态,而这种负保护水平呈逐渐下降趋势。 需要指出的是,WTO《农业协定》规定,政府提供的价格支持应针对农产品生产者,而不是流通部门。所以我国农业的国内价格支持在总量上有一定调控空间,但在支持结构及补贴目标上则需作较大的改革。应通过调整农产品价格支持效率,保护农民利益。
二、我国农业粮食补贴政策的过程分析
(一) 我国农业粮食补贴政策的演化分析
从1998年至今,我国政府开始对粮食实行补贴政策,具体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保护价收购余粮阶段
从1998年起,推行以“三项政策、一个完善”为主要内容的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政策就是对粮食进行保护价收购,这是对种粮农民实行的一种间接补贴方式,国家每年都要拿出数百亿元通过国有粮食企业这个中间环节进行补贴。此项政策虽然对保护农民利益、促进粮食生产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许多问题。
2.粮食直补试点阶段
由于采用保护价收购政策,不能有效解决粮食主产区库存长期居高不下、价格背离供求、亏损继续发生、企业依赖政府等突出问题,为探索新的解决途径和办法;2002年安徽、吉林选择了三个县(安徽2个、吉林1个)进行粮食直接补贴试点工作。到2003年粮食直补试点扩大到13个省区。2002—2003年粮食直补试点共有四种类型:一是按农民向国有粮食企业售粮量,实行价差直补,如河北、新疆、湖北、浙江、四川和贵州;二是按农民实际种粮面积,向农民兑付粮食直补,如江苏、广东和湖南;三是按农民的粮食定购量和原缴的农业税额,综合计算粮食直补,如河南;四是按农业税计税田亩和计税常产计算粮食直补,如内蒙古、江西和安徽。四种类型的试点方式各有所长。
3.在粮食主产区全面推行粮食直补阶段
我国为了更直接更有力更果断的实施粮食补贴措施,从2004年起,在全国粮食主产区全面推行粮食生产补贴政策。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二是良种补贴,三是农机补贴,四是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
(二) 我国农业粮食补贴政策的模式分析
我国加入WTO后,按照世贸规则国家只能补贴农业生产者,不能补贴农产品经营者的规定,进入2002年,安徽、河南、湖南、湖北、浙江等省的部分地区,改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户余粮为直接补贴农户。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模式。
1.以安徽省来安县为代表
安徽来安县的做法是,以前几年全县保护价平均收购量和保护价与市场价的平均价差核定全县的补贴总额,按照全县耕地面积计算出每亩补贴标准,再按承包耕地面积核定到农户。计算公式为:农产品补贴额=全县亩均商品粮(常数)×全县价差×农户计税耕地面积。其中,全县亩均商品粮参数,等于全县近3年每亩耕地按保护价交售余粮的数量。全县价差等于近3年保护价平均水平与市场价平均水平之差。农户计算补贴的耕地面积为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即农村税费改革确定的计税面积)。按这种方法计算,来安县每亩中晚稻补贴2.34元,户均补贴165.94元。
2.以湖北省为代表
湖北省的做法是,按前几年全县保护价平均收购量(或以前的全县粮食定购价)和保护价与市场价的平均价差核定全县的补贴总额,再按农户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产销订单(或以前的粮食定购任务)核定各家应得补贴额。除湖北省外,河南、湖南、浙江等也可归入这种模式。湖北省的具体做法是:省政府确定17个粮食生产县、市的15亿公斤中晚稻进行补贴,每公斤原粮补贴0.06元,将全省补贴锁定为1亿元。按1998年至2000年3年中晚稻产量和收购量的平均比例,将全省补贴总额一次性定额包干到17个县、市,由县、市政府将有补贴的收购量逐级分解到农户。
3.以吉林省为代表
吉林省的做法是,把玉米、水稻两个保护作物作为补贴试点,把全县1994年至1998年5年两个作物平均产量为基数,按照玉米、水稻的商品量70%的保护价折算核定补贴商品量;补贴标准根据今年新粮集中上市预期市场粮价与保护价的价差水平测算,确定每公斤粮补贴0.09元;应补贴的商品量由省核定到县,再有县核定到乡、村,村核定到户,落实到户的 补贴粮食量张榜公布,由县政府统一发送粮食补贴通知,补贴首先抵顶农业税,剩余或不足的结算兑现到农户。
(三) 我国农业粮食补贴政策的方式分析
由于我国在各地实施的粮食补贴方式不一,标准也不一样,政策效果也会有明显的差异。例如,江苏每亩补贴20元,湖南省每亩补贴11元,四川省每公斤直接补贴0.13元,内蒙古自治区每公斤直接补贴0.06元。主产省份与非主产省份之间补贴差距更大,北京每亩直接补贴50-60元,上海直接补贴60-80元,是湖南省的6-7倍。因此按照目前实行的主要三种补贴方式进行归类,即按照计税面积进行补贴,按照种粮面积进行补贴和按照计税常产量(农民出售商品粮数量)补贴。并分别对三种补贴方式效果进行分析,希望能为今后相关政策的改进提供一个有效的途径。
1.按计税面积补贴
按计税面积补贴是以县(市)为单位,按该县(市)前3-5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的平均数,确定各县(市)享受补贴的商品粮数量。再按全县计税耕地总面积计算出每亩粮田的补贴标准,然后按各农户所承包耕地面积(计税面积)将补贴核定到户。
| 农户所获得粮食补贴总额及亩均补贴 |
| 粮食作物
经营规模 |
实际播种
面积(亩) |
承包耕地
面积(亩) |
补贴总额
(元) |
按照实际播种面积计算的亩均补贴(元/亩) |
按照承包耕地面积计算的亩均补贴(元/亩) |
| 小规模
(<2亩) |
1.16 |
4.03 |
46.45 |
40.05 |
11.53 |
| 中小规
(2-5亩) |
3.59 |
4.19 |
52.62 |
14.66 |
12.56 |
| 中规模
(5-10亩) |
6.59 |
7.11 |
90.36 |
13.71 |
12.71 |
| 中大规模
(10-15亩) |
11.08 |
9.83 |
128.00 |
11.55 |
13.02 |
| 大规模
(15亩以上) |
16.83 |
14.83 |
188.42 |
11.20 |
12.71 |
| 总体 |
7.09 |
7.94 |
91.52 |
12.91 |
12.53 |
从上表
[1]我们可以看出,按照承包面积补贴,结果是实际种植面积低于承包耕地面积的较小规模的粮食作物经营农户得到相对较多的补贴,他们理所当然对此政策满意;而较大规模的粮食作物经营户得到相对较少的补贴,对种粮补贴反而不满意。
2.按种粮面积补贴
主要以按照实际种植面积为依据,对农民进行补贴。江苏、广东、山东等省实行此种补贴方式。以江苏省为例,2004年,江苏享受直接补贴的水稻面积达到3200万亩,超过计划面积200万亩。种植面积比2003年增长了近16%。水稻生产在连续4年下降后首次出现恢复性增长.据资料显示,2003年平均每个农户种植水稻3.87亩,04年增加到4.02亩,户均增加0.15亩.这说明这种粮食补贴方式达到了增加粮食生产和提高农民收入的政策目标。在对没有增加种植面积的农户调查原因时发现,主要原因是想多种但土地少,说明直接补贴政策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但受到人多地少的客观条件的制约,无法扩大生产。
3.按照计税常产量(农民出售商品粮数量)补贴
计税常产量补贴,即农产品出售商品数量补贴,这种补贴方式就是把补贴金额与粮食数量直接挂钩。能直接体现国家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对于种粮农民的激励效果最为明显。这种补贴方式虽有利于维护粮食安全,但容易作弊,企业虚购虚销,转圈粮食,虚报冒领补贴金额,国家难以掌握农民手中商品粮的数量。
三、我国农业粮食补贴政策的效果分析
(一)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我家采取直接有力的措施来促进粮食生产,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实属非常时期的应急之策。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必将对扩大粮食播种面积、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产生直接影响。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实施粮食生产补贴政策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1.缺乏合适的操作主体
在当前各种补贴发放工作中,一般都是由财政部门牵头,计划、税务、农业、粮食等部门参加,县乡村三级干部全体动员。这种发放补贴的形式加大了县乡村干部的工作任务,导致行政成本上升。存在严重的不经济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增加县乡机构改革的难度。同时,财政部门作为政府财政收支的职能部门,也不宜承担直接兑现的任务。
2.程序较复杂,甄别成本高
现行的粮食生产补贴的发放一般都遵循以下程序:种粮直补和良种补贴一般都由村民委员会对实际粮食播种面积进行调查摸底,据实填表,张榜公布,两榜定案,上报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责成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或农业经济管理站)会同乡财政所据实核定后逐级上报批准。较为复杂的程序,使得补贴发放的时滞较长,且甄别成本高。
3.现行补贴办法不与粮食产量和质量挂钩
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和良种补贴是按实际种植面积发放的,与粮食产量、质量脱钩,因而不能起到对上述两个目标的直接刺激作用。特别是良种补贴,由于按实际种植面积发放,实际上变成了对粮食的生产补贴,对发展优质粮刺激不大,不利于优质粮的发展。此外,由于现行补贴办法不与售粮数量挂钩,政府无法掌握市场上粮食的销售量及其流向,因而不利于实行有效的监管和宏观调控,使制订和实施的有关粮食政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失效。
4.补贴资金面临潜在风险
由于补贴资金中间流转环节较多,加之尚未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尤其是在地方基层政府财政仅能维持“吃饭”的状态下,补贴资金被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截流的现象难以杜绝。
(二) 我国农业粮食补贴政策的效果分析
我国粮食补贴政策在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影响农村与农业的现代化发展步伐,对比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与我国农村发展的时代需求,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理论效果分析
现代经济理论认为,政府干预会扭曲市场价格机制,从而影响价格信息的真实性。粮食补贴是一种干预性较强的政府行为,因此具有先天的不足。如政府确定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并顺价销售,就会造成粮价不能真实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这一方面影响了我国粮食的出口,另一方面使国外的粮食容易进人国内市场,使国外粮食享受到我国政府支撑起来的保护价水平,严重影响我国粮食的竞争力。
2.制度效果分析
由于粮食具有外部性和准公共产品(保障国家安全)的特点,存在一定程度的市场失灵,需要适度的政府干预,即制定粮食补贴政策。但是这种政策还需要配套的制度来支持,尤其是管理体制的改革。然而,作为粮食补贴的受体——粮食购销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这就导致粮食购销企业盈亏责任不明、坐等补贴的现象。此外,还缺乏第三者监督的机制,使得这些企业所得补贴浪费严重。
3.政策效果分析
从粮食事权来看,由于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职责(如米袋子省长负责制),粮食生产稳步增长,使得粮食企业收购和储藏的压力加大,从而形成一级向高一级政府不断索取更多补贴,形成“滚雪球”式的补贴需求,造成政府的粮食补贴不堪负重。从现行财政对粮食企业补贴种类看,补贴覆盖了整个粮食购销调存等流通环节,补贴效率极其低下。
4.交易效果分析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各级政府的行政干预下,农户不断扩大粮食种植面积,粮食市场出现粮食供过于求的局面,农户在市场交易中处于不利地位,这时最需要粮食补贴政策的支持。然而粮食补贴政策设计的受益对象是粮食企业,不是农户,粮食企业作为国有企业粮食在收购中处于垄断地位,在与农户的博弈中占主导,而且双方的博弈是一次性的。粮食企业经常压低收购价格,获取了粮食补贴和“买方垄断收益”双重利益,政府与生产者受损。由于农户受到在市场交易不利和保护价下交易不对等的双重压力,造成“谷贱伤农”,陷于“增产不增收”的怪圈。
四、我国农业粮食补贴政策的影响分析
在我国实施粮食补贴政策,实际上就是我国在新形势下积极探索农业国支持的有效方式。和其他农业支持方式一样,粮食直接补贴有它的积极意义,但也会带来各种值得关注和研究的影响。
1.粮食直接补贴与世贸组织农业规则可能会产生冲突。我国粮食价格补贴政策属于黄箱,其使用水平受到乌拉圭农业规则的约束。而粮食直接补贴是属于绿箱,还是属于黄箱,则需要具体分析。从一些地方的实施情况分析,粮食直接补贴主要根据历史上农业计税面积发放,应属于绿箱政策。也有一些地方根据当前粮食实施种植面积发放,则属于黄箱政策。那么这种既有“绿箱政策”,又有“黄箱政策”的粮食直接补贴方式,可能对世贸组织产生冲突。
2.粮食直接补贴作为为国家粮食供求平衡的调节手段,对粮食生产的刺激作用不可高估。实施粮食直接补贴,目的之一就是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在促进粮食生产方面应该发挥重要作用。但是,与价格手段相比,我国目前实施的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只具有一定的弱调控作用。因此,粮食直接补贴的对粮食生产的刺激作用不可高估。
3.粮食直接补贴带来了国家财政的沉重负担。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还非常有限,农业支持手段还需要避免过重的财政负担。粮食价格补贴政策的成本居高不下,是国家财政负担直线上升,成为国家的财政包袱。
4.粮食直接补贴作为农民增收的长效手段,产生重大作用。近年来,我国农民收入增速较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越来越大,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水平更低。为了增强我国粮食的竞争力,再考虑到我国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差距的拉大,社会弱势群体的大量存在,市场粮食价格不可能太高,粮食直接补贴在其间产生重大作用。
5.粮食直接补贴冲击其他农产品的平衡。我国很多农产品的生产都以粮食为参照系。如果粮食发放直接补贴,而且补贴的水平越来越高,其他农产品的生产会受到冲击。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消费者的需要呈现出多样化,粮食外的其他农产品平衡也十分重要。因此,在进一步完善粮食直接政策措施时,还需要探索我国农业支持体系,尤其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农产品的补贴政策措施的配套
五、完善我国农业粮食补贴政策的建议和措施
为了有效的解决和控制我国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在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产生的影响,提高我国农产品的竞争力,避免我国农业遭受国外农产品的猛烈冲击,我国政府应根据WTO规则的相关要求,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粮食补贴政策。
1.建立和完善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系。建立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的中央粮食储备系统,实现垂直管理、专人保管、专帐记载等管理制度,取消地方粮食储备制度。一旦粮食市场发生不正常波动,即可发挥中储粮的吞吐调节功能,平抑市场波动。
2.建立符合WTO农业协议的直接补贴方式,直接增加农民收入。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改变对农业和农民的支持方式和重点,从根本上改变和改革低效率的价格支持政策,将节省出来的宝贵财政资源,转为直接补贴等其他对农业的国内支持措施,会大大促进农业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改善。
3.建立和健全国家粮食安全预警体系。以粮食生产供给和市场需求基本平衡为基础,建立决策分析系统和模型系统,用科学方法全面监测农业生产要素流动及其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对粮食供求状况进行动态监测、深度测量,及时发布警报预报。
4.加快农业补贴的法制化进程,完善农业支持
法律体系,改变过去某些仓促的政策实施,严格实行支出预算制度。在WTO规则框架下,着手研究制定有关农业保险、农业灾害、救助贫困地区援助、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法律法规,健全农业支持法律体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帮助农民成为有市场竞争力的经营主体,解决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纠纷中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
参考文献
[1]沈淑霞,佟大新.《吉林省粮食直接补贴政策的效应分析》[J]. 《农业经济问题》,2008年第8期。
[2]聂振邦.《2005年中国粮食发展报告》[M]. 经济管理出版社,2005年。
[3]朱志刚.《我国粮食安全与财政问题研究》[M].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年。
[4]梁子谦.《中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与安全研究》[M].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年。
[5]肖海峰,李瑞峰,王姣.《农民对粮食补贴政策评价与期望——基于河南、辽宁农户问卷调查的分析》 [J]. 《中国农村经济》,2005年第3期。
[6]李成贵.《来年故事直接补贴不能代替价格支持——欧盟、美国的经验及中国的选择》[J]. 《中国农村经济》,2004年第8期。
[7]赵余德,顾海英.《我国来年故事直接补贴的地区差异及其存在的合理性》[J]. 《中国农村经济》,2004年第8期。
[8]曹芳,李岳云.《粮食补贴改革研究——以江苏省的调查为例》[J]. 《当代财经》,2005年第4期。
[9]刘鹏凌,栾敬东.《安徽省粮食补贴方式改革效果的调查与分析》[J]. 《农业经济问题》,2004年第9期。
[10]吕新业.《农业政策实施效果评价》[J]. 《农业经济问题》,2005年第1期。
[11]李群英.《我国现行农业补贴政策浅析》[J]. 《农业经济》,2002年第5期。
[12]孙大光.《直接收入补贴政策与我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J]. 《中国农村经济》,2002年第1期。
[13]王淑娟等.《中国现行粮食政策分析》[J]. 《中国农村观察》,2001年第1期。
[14]邹家洪.《发达国家农业补贴的形式与作用》[J].《世界农业》,2000年第3期。
[15]程志刚.《国际农业补贴制度的新变化及对我国的启示》[中国私法网]. 2005年8月5日。
[16]马晓河,盛海涛.《加入WTO后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研究》[J]. 《管理世界》,2002年第5期。
[17]陈锡文.《加入世贸组织与我国农业的发展》[J]. 《农业经济问题》,2002年第6期。
[18]黄季琨.《中国粮食安全问题》[J]. 《中国农村经济》,2004年第10期
[19]钱克明.《中国“绿箱”政策的支持结构与效率》[J]. 《农业经济问题》,2003年第1期。
[20]朱志全.《在WTO框架内如何保护和支持农业发展》[J]. 《调研世界》,2001年第4期
致 谢
通过我的导师的帮助,我在校图书馆、阅览室和网吧等多方搜索资料,认真查阅书籍,终于完成了这篇论文。在写论文的过程中,我不仅了解到了许多农业政策方面的知识,也深刻地了解到“三农”问题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这对我在以后的工作中和人生道路上留下深刻影响。
在此,我深深感谢三年来母校的培育和每位授课老师的教诲,尤其感谢我的导师对我的悉心指导,使我得以顺利完成毕业论文。
[1] 摘自袁燕生、苏群的《关于粮食直接补贴政策的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