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传统的解读视角中,《夜叉国》一向是被当做鬼故事来读的
这实际上是一种巨大的误解
当我们从人类文化学的视角来看待这篇作品时就会发现,它的基本内容与《鲁滨逊漂流记》有着巨大的相似,写的都是文明人在海外荒岛上与尚在文明门槛之外的原始部落相处的经历,甚至他们所到之处也大体相同:《鲁滨逊漂流记》中所说的“东印度群岛”,就是《夜叉国》所在的南洋,即今天的东南亚诸岛
但二者又有着很大的不同,在这两个人物身上,展现出的是完全不同的精神风貌
而这个不同精神风貌的背后,正是那个时代中西方文化的巨大差异
关键词:夜叉国;鲁滨逊漂流记;南洋;文化人类学
一
《夜叉国》是《聊斋志异》中的名篇
它描写的是一个徐姓商人在“夜叉国”的传奇经历:在一次海外贸易中,徐某被风吹到了南洋的一个荒岛上,在那里遇到了一群食人的夜叉
凭着一身厨艺,徐某不但避免了被吃掉的命运,并且成功地在夜叉国立足,进而娶妻生子
十几年后,徐某带着大儿子偷偷回国
再后来,大儿子想念母亲和弟妹,只身回到夜叉国,将母亲和弟妹带回中国
两兄弟后来均投身行伍,在军中屡立战功,飞黄腾达;母夜叉也不时在战斗中帮助儿子,凭着神异的本领和惊人的相貌,往往能出其不意地吓退敌兵,对儿子的事业起到了很大的帮助
在传统的解读视角中,《夜叉国》是被当做鬼怪故事来解读的
之所以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聊斋志异》是一部谈狐说鬼的短篇小说集,这样的背景,就在有意无意中框定了读者的阅读期待,因而人们也就很容易将其作为鬼怪故事来接受;二是作者的态度,蒲松龄生活在清代前期,此时的中国科学尚未昌明,这样的生活环境就决定了蒲松龄看待这个世界的有神论的眼光,当他以有神论的眼光来描写海外的世界时,就很容易将其所描写的事物都带上一层神异的色彩
这样的解读并没有抓住《夜叉国》内容的实质
实际上,当我们滤去蒙在作品上的那层神异的色彩而站在文化人类学的视角上来看待这篇作品时就会发现,它所描写的徐某在所谓“夜叉国”的经历,倒是和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有着惊人的相似
从作者角度讲,《夜叉国》的作者蒲松龄生于1640年,卒于1715年;《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丹尼尔・笛福生于1660年,逝于1731年,基本生活在同一时代
从作品的内容讲,《夜叉国》写的是商人徐某在海外野人部落历险的故事;《鲁滨逊漂流记》写的是一个英国商人鲁滨逊在海外荒岛历险的故事,与他打交道的主要也是野人
一个可能的疑问是:《鲁滨逊漂流记》所讲的野人与《夜叉国》所讲的夜叉,他们是一回事吗?
的确是一回事
“夜叉”一词来源于佛教典籍,指的是一种相貌令人生畏、半神半兽的生物,但在中国唐朝以后的观念中,早就用来指称周边的土著民族,如唐代杜佑的《通典》、王嘉的《拾遗记》、刘恂的《岭表录异》等都将土著人称为“夜叉”或“野叉”
正如人类文化学家王立先生所说,实际上《夜叉国》中的夜叉,似兽实人,指的就是南洋群岛上的土著居民,作者把他们的形象写得非常恐怖,只不过是夸大了他们身上的那些原始特征而已
站在人类学的角度上来看《夜叉国》,它的意蕴是非常丰富的,比如夜叉们住在山洞里、比如说夜叉们赤身露体、比如夜叉有自己的盛大节日“天寿节”、比如这些夜叉虽然不穿衣服,但却都有“骨突子”这样的装饰品等等,都与人类学家所做的田野考察吻合
总之,除了“夜叉”这个富有神话色彩的名字,整个故事几乎没有什么不能解释的东西
以现代的眼光来看,《夜叉国》所写的,其实就是一个中国商人在一个原始部落的历险故事
在这一点上,《夜叉国》与《鲁滨逊漂流记》并无不同
二
徐某和鲁滨逊,在类似的环境中,所表现出的精神姿态却有着很大的不同
就整体而言,鲁滨逊始终是以一种征服者的姿态出现的
他看到野人的脚印,虽然内心也充满了恐惧,但随之而来的想法就是要通过战胜野人的方式来保护自己
鲁滨逊随之而行动起来,给自己筑了新的篱笆围墙,又在墙上开了几个小洞,把几支枪安在洞里
为了防止自己辛辛苦苦驯养繁殖起来的山羊被野人劫走,还把山羊分成了几个小群
当食人的野人出现的时候,鲁滨逊表现出了典型的西方文明对于野蛮人的蔑视与仇恨
作品是这样描述的:看着食人族在进行了一场吃人的盛宴后留下的满地骨头,鲁滨逊在最初的恐惧与恶心之后,生出的是巨大的愤怒
每当他想起那吃人的现场,就深恶痛绝,忍不住破口大骂,他们什么不能吃,居然像牲口一样吞食同类,真是灭绝人性
在巨大的愤怒之后,一种征服欲油然而生:他又开始考虑怎样能在野人再来的时候杀掉它们一批,或者把他们的俘虏救下来
而正是在这样的想法支配下,当食人族再次带着几个俘虏来到小岛准备吃掉的时候,鲁滨逊竟然一个人单枪匹马地与一大群野人进行了殊死搏斗,最终成功地解救了日后成为他忠实奴仆的星期五
反观徐某,则一直是以一个顺应者的形象出现的
当夜叉发现他、抓住他、打算吃掉他的时候,他没有反抗(当然反抗也没有用),而是用手中的食物获得了安全,而后更是用自己做饭的手艺在整个夜叉群中获得了生存下去的权利
为了更好地生活,他还学会了夜叉语,以方便与夜叉们的交流
特别是当夜叉们给他找了一个母夜叉做伴侣的时候,他虽然一开始很害怕,但后来还是接受了这个母夜叉,与母夜叉过起了非常恩爱和谐的生活,并且还与母夜叉生下了三个孩子
徐某的顺应几乎是无底线的,他在夜叉们的部落里生活了很多年,所做的唯一一件带有征服性质的事情,就是征服了这些夜叉们的胃
有人也许会说,徐某和鲁滨逊所表现出来的不同,也许只是因为他们的处境不同造成的
这恐怕未必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假如鲁滨逊到了夜叉国,他会采取怎样的做法
在最初阶段,鲁滨逊也许也不得不靠给夜叉们做饭来赢得生存,但此后,他的行为一定会与徐某有所不同的
比如鲁滨逊就完全可能想方设法用自己的观念去影响夜叉们,比如教给夜叉们如何挖陷阱捉野兽;如何圈养甚至驯养一些动物比如鹿或山羊;如何使用火种;最终凭着自己的智慧而成为夜叉们的首领
他甚至可能会对他们传教――鲁滨逊对星期五就是这么做的,而一旦传教成功,这些夜叉们就会对他奉若神明
总之,鲁滨逊会想尽一切办法征服夜叉国,让自己成为这片土地的主人
当然,鲁滨逊也有别的选择,他可能会对阻止他回家的夜叉深恶痛绝,然后就是想方设法除掉他们,而后带着从夜叉们脖子上扯下来的骨突子回到英国,大大地发上一笔财
文中说到,那些夜叉们戴的项链每颗都价值百金,一串项链至少六十颗以上的珠子,也就是说一串至少价值六千两银子
卧眉山的夜叉们有二三十个,算二十个,这些项链也值十几万两银子,折算人民币就是四五千万
这么说是有根据的,是在鲁滨逊对食人族表现出的仇恨与憎恶、以及像猎杀动物那样杀死那些食人族的行动中看出了这种倾向的
实际上,这正是那个时候欧洲的殖民者在海外开疆扩土、建立殖民地时对尚未进入文明社会的土著采用的方法
英国殖民者对待印第安土著的做法,就是最好的证明
有材料证明,英国殖民者刚登陆美洲的时候,美洲的印第安土著至少有上千万人,而经历过几个世纪特别是十九世纪的集中屠杀之后,印第安人已经只有寥寥二十万左右
直到如今,美国的印第安人也数量极少,只占美国人口的不足百分之一
而他们当初屠杀印第安人的时候,最拿得出手的理由,也就是印第安人的野蛮与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