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常见质量问题
1.1地基基础工程
当基础地下水丰富时,水下混凝土施工配合比不符合规范规定,水下混凝土强度、耐久性不满足设计要求。因混凝土供应不连续,使同一根旋挖桩混凝土在灌注过程中停顿,导致断桩发生。
1.2主体结构工程
钢筋型号、规格不满足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如GB5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规定:抗震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其纵向受力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之比不应小于1.25;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之比不应大于1.3;最大拉力下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
而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0年版)对抗震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纵向受力钢筋除应满足上述要求外,还明确要求选用抗震钢筋,即带E的钢筋。设计单位在结构施工图说明中往往忽略了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0年版)的要求,未明确提出要选用抗震钢筋,导致施工单位采购钢筋时未提出抗震要求,为非抗震钢筋,钢筋抗震性能不满足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0年版)的要求,留下质量隐患。
钢筋材质证明文件不足以证明钢筋合格,如钢筋表面轧制号、批号(炉号)、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信息,吊牌、合格证与实物之间不一致。钢筋进场复验取样批次不满足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0年版)要求。钢筋加工过程中过度拉伸,导致钢筋直径、力学性能等指标不满足有关产品标准要求,形成“瘦身钢筋”。“地条钢”屡禁不止,仍有工程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施工配合比不满足试验配合比要求,导致混凝土强度、抗渗性能、初凝时间等指标不满足设计及施工要求;混凝土生产完成到浇筑时间间隔过长,坍落度损失过大,运输途中或运到现场后加水;不能保证混凝土连续供应,导致质量问题发生,如:产生混凝土冷缝或施工缝留设不满足设计要求(应力较小处)。填充墙砌